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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86619/201707-0000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28365365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生成日期: | 2017/7/24 10:00:43 | 关键词: |
2017年省级农药储备财政贴息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皖政〔2008〕38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化肥、农药储备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913号)。按照省政府要求,我省自1986年起建立省级农药储备制度,每年根据我省农业生产病虫害灾情的预测进行农药储备,由安徽辉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储备任务,根据灾情预测按计划进行农药储备。2017年农药储备所占用资金的利息及储备费用由省财政定额补贴260万元,不足部分由安徽辉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行消化。
主办: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祁门路1777号 合作经济大厦 电话:0551-62655902,62663751(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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